来源: 黔西南日报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加快推动全州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黔西南州着力推进健康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对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申办人应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对养老机构兴办医院,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和法人登记,依法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设立的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与其他养老机构享受同等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及优惠扶持政策,促进医疗服务嵌入养老产业。
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按照医养签约服务规范,遵循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养老机构也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养老照护服务功能。到2022年,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
推动老年医疗机构建设。推动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建设。推动新建州级三级老年病医院和老年健康疗养中心。支持全州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专科、老年人病床,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并配置相关医疗设备和器具。到2022年,全州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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