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政部、国家发改委
一、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
存在的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养老服务消费政策不健全、营商和消费 《实施意见》里指出,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事关亿万老年人及其家庭幸福生活,对拉动内需、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推动解决当前存在的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养老服务消费政策不健全、营商和消费环境有待改善等突出问题,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同时,《实施意见》提出了全方位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繁荣老年用品市场、加强养老服务消费支撑保障、培育养老服务消费新业态、提高老年人消费支付能力、优化养老服务营商和消费环境,共6个方面,17条措施。
并强调有关部门要系统的解决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逐项抓好政策分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各地区要把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特别是要把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解决大城市养老难问题的重要民生工程,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政策措施,做好政策衔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发改委印发《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为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增加健康服务和产品供给,创新发展模式,强化制度保障,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2 年,基本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优质医疗健康资源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健康产业融合度和协同性进一步增强,健康产业科技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人才数量和质量达到更高水平,形成若干有较强影响力的健康产业集群,为健康产业成为重要的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奠定坚实基础。《纲要》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10 项重大工程。
提高健康养老质量。推进健康养老向农村、社区、家庭下沉,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重点提高长期照护服务能力,通过适当的医院转型、养老机构提升能力和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增加具备长期照护能力的康复、护理和养老机构数量,提高长期照护人员和床位的占比。发展家庭照护者的技能培训服务,增强家庭长期照护能力。
试点和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完善长期照护等级认定标准、项目内涵、服务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推动中医医师到养老机构提供中医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推动社会力量建立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基地。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试点示范,搭建医养结合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智慧健康养老技术推广。加强对医养结合服务的规范化管理。
加强院校教育培养。制定健康产业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目录,调整优化医学教育专业结构,加强紧缺人才培养。以医学双一流建设院校为基础,加快培养基础医学、药学、医疗器械、医学新材料、医疗信息化等方向的高素质研究型人才。加强医教协同,进一步实施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推进以胜任力为导向的医学教育教学改革,增强医学生预防、诊疗、养生保健、康复等健康服务全过程的知识能力训练。扩大全科医生、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康复治疗、中医养生等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加强卫生职业教育,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健康产业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支持增设健康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在护理、养老服务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
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支持建设培育健康产业实用技术技能人才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引导企业、学校合作建立健康服务职业培训机构、实践基地、创业孵化中心,加强以健康需求和市场应用为导向的人才培训。扩大养老护理、公共营养、母婴护理、保健按摩、康复治疗、健康管理、健身指导等人才供给。健全健康服务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机制。完善医学辅助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和评价标准。
加强健康产业科技人才激励。制定健康产业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目录,在相关科技人才计划中予以重点支持,鼓励地方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配套提供生活和工作便利。引导健康产业企业、科研单位建立以知识贡献、价值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强化科技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收益分配、人事制度改革等政策实施,通过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技术要素入股等方式加大对骨干人才的激励力度。
支持社会健康服务人才职业发展。统筹考虑社会对健康服务的人才需求,增加医学类科研项目、高层次培训等名额对社会办健康服务机构的投放力度。社会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与公立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一样同等参与职称评审。面向社会组建的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中要纳入社会办医行业组织和社会办医疗机构人员,并占有一定比例。巩固医师区域注册制度,逐步探索推广护士区域注册制度。切实保护医务人员在主要执业机构的非工作时间开展多机构执业的应有权利。拓展照护服务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
三、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2022年家政培训提升行动的通知》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促进各地完善课程设置,推动形成以政府培训为基础、企业培训和实训基地培训为主体、院校培训为支撑的家政人才培训体系,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的素质,吸引更多劳动者从事家政服务行业,为家政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人才支撑。到2020年底实现1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家政服务实训能力全覆盖,培训数量超过500万人(次)。
二、培训内容:
(一)家政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
面向各地家政企业的负责人,通过开展统一授课、考察调研、集中研讨等多种方式,提高家政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能力,推动家政企业完善内部管理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完善商业模式。
(二)家政服务人员培训
面向家政行业一线服务员工,建立岗前短期培训机制,面向有意愿提升技能等级的家政服务员,重点开展养老护理、母婴照料、病患照护、残疾人陪护等领域标准化岗位技能培训,适度拓展心理学、医学、营养学、沟通技巧等基础知识。家政企业职业经理人和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情况将纳入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
三、培训形式
(一)政府培训。结合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统筹推进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春潮行动”“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等。尤其是加大贫困地区转移劳动力培训力度,保障有意愿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劳动力能够享有最基本的培训课程。
(二)企业培训。发挥企业在家政培训提升行动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客户需求开发特色培训课程体系,综合运用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活动。
(三)院校培训。依托设置家政服务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普通本科高校,引进消化国际先进课程设计和教学管理体系,与政府、企业合作开展家政企业管理和重点技能提高培训。
(四)实训基地培训。依托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培训基地等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对新进入家政行业的劳动力进行基础技能培训,对“回炉再造”的家政服务员进行技能提升培训,推动学生到家政企业实习实训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家政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覆盖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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